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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企业规范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来源: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县区发改委,湖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太湖旅游度假区经统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家庭屋顶光伏企业的规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企业规范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企业规范要求

  为加强家庭屋顶光伏企业管理,保障家庭屋顶光伏安装质量及后期维保,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09 号)和《湖州市加快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6〕110号)文件精神,现针对湖州市范围内开展家庭屋顶光伏业务拟享受市、县区补贴的企业(以下简称“光伏企业”),提出以下规范要求:

  1.光伏企业需注册在湖州市范围内,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2.光伏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租房合同)

  3.光伏企业需提供5人及以上(至少1人具有电工上岗资格证书)的湖州市域范围内连续缴费社保证明。(每季度提供一次)

  4.光伏发电的安装、运维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开展。光伏安装的企业必须具有建筑机电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光伏运维的企业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委托第三方的需出具合同)

  5.采用的太阳能组件,其生产企业需进入工信部名录,组件必须是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且达标的产品,且必须为A级品,多晶不低于265瓦/块,单晶不低于275瓦/块,薄膜的光电转换率不得低于12%。(提供10年质保和25年功率有限质保的生产企业质保证明原件,12年不低于额定功率90%,第25年不低于额定功率80%)

  6.使用的并网逆变器必须是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且达标的产品,并且提供10年的质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厂家10年质保证明原件)

  7.采用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电缆,其中直流电缆采用中国质量中心认证的光伏专用电缆,保障25年的使用寿命。(提供生产企业5年质保证明原件和25年免费进行更换的承诺)

  8.采用的光伏支架必须采用铝合金、不锈钢等防腐防锈材质。

  9.采用的配电箱必须为成套配电箱,其中:发电单表箱材质要求采用smc玻璃钢材质,其他配电箱采用不锈钢材质。箱内并网设备必须配备符合安全需求的闸刀、断路器(居民光伏需具备机械型自复式带欠压保护功能)、浪涌保护器,成套箱必须提供3C认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光伏发电系统必须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要具备接入移动设备APP的能力。

  11.安装主体屋面的合法性由开展居民光伏业务的企业负责,违章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光伏企业承担。

  12.光伏企业与用户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且须向用户开具发票。(协议或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光伏组件提供10年工艺质保和25年功率有限质保;并网逆变器不低于10年的质保;不低于10年的一切意外险承保、因电站引起的房屋渗漏维修义务;电站的终身运维约定,光伏安装公司需确保所安装点能确保电站运行期间的承重结构符合电站运行期间的负载要求等)

  13.光伏项目备案信息表应包含安装地点,企业名称,组件品牌、容量、件数,逆变器型号等信息。

  14.自5月15日起,新增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按新规定执行,具体以并网时间为准。

  县发改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更为严格的规范要求,但不得在公司社保缴纳人数等方面提出额外要求,加重企业负担。规范企业名录由县区发改部门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调整一次,首次名录公布时间应在5月15日前;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企业安装的或居民自行安装的光伏项目,不可享受市、县补贴。本规范要求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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